各相关教学单位:
结合学校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要求,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教学评估办法》(中南大教字〔2020〕29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课程评估办法(试行)》(中南大教字〔2021〕41号)等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本科课程评估试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组织领导
学校本科教学评估领导小组负责课程评估的组织领导。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负责具体工作安排与落实,组织学校课程评估专家组开展校级课程评估。
各相关教学单位组成本单位课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组织开展参评课程的自评工作。
2.评估对象
2019年-2022年获批的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仅面向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一流课程,详见附件1)。
3.评估内容
课程的定位与目标、课程团队、课程设计、课程管理与资源、持续改进等五个方面的建设情况和特色发展情况。
4.工作流程
(一)明确工作方案(3月2日-3月5日)
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四年内完成本单位课程评估全覆盖的要求 (原则上每学年评估课程的门数应不少于总课程门数的四分之一),拟定本轮课程评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需要说明本单位课程评估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组成、评估对象及进度安排(从2023-2024学年算起,按照四年一周期、每学年开展一轮的频率,本次试点课程可不纳入计划中)、工作流程、工作要求等。
(二)教学单位自评(3月6日-3月26日)
各相关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参加试点的课程对照评估指标,梳理课程评估所需要的支撑材料,汇总课程相关信息,全面开展自我评价,形成自评报告。
(二)学校专家评估(3月27日-4月16日)
学校邀请课程评估专家对课程进行集中评估,采取研读《自评报告》、审阅支撑材料、座谈访谈、随机听课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形成学校专家评估意见。
(三)反馈结论(4月17日-4月30日)
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根据教学单位自评和专家评估的情况,汇总形成课程评估报告,经学校审定后反馈至相关教学单位。
5.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
请各相关教学单位于3月26日前按要求报送全部材料。
2.材料要求
1.电子版课程自评材料,以参评课程为单位建立文件夹,样本见附件2:
(1)《本科课程评估自评报告》,需同时提交纸质盖章件;(2)按《支撑材料目录》编制的全套支撑材料;(3)《课程信息汇总表》。
2.教学单位专家评审的纸质存档材料:
教学单位专家评估形成的《专家打分表》签名件。样表见附件3。
3.教学单位课程评估工作方案,纸质盖章件。
(三)报送方式
电子版材料通过OA发送至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杨安琪,纸质材料报送至文澜楼326办公室,联系电话:88387791。
3个附件将通过OA发送至各相关教学单位的课程评估责任领导和联络员。
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