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中心下设办公室、教学督导办公室、教学评估办公室、非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四个科室,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1.负责相关文件的起草和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立卷归档。
2.负责相关会议与活动的组织与安排。
3.根据公章管理规定,负责中心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4.负责中心网站的建设与维护,以及对外宣传。
5.负责中心财务、资产的管理,办公用品的购置与发放。
6.负责对内对外联络并协助、协调相关科室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督导办公室
1.负责起草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教学督导队伍建设与管理,指导并督促各教学单位开展教学督导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3.负责收集整理各类督导信息,挖掘教学工作特色与亮点,发现问题与不足,提出意见反馈和改进建议。
4.负责从教学督导角度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学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工作。
5.组织开展教学督导理论、制度和方法的研究,定期编写教学督导工作简报等。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学评估办公室
1.负责制定学校相关教学评估工作的规章制度、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
2.负责校内评估专家库建设,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
3.负责上级主管部门、各类权威评估机构对学校进行的教学评估迎评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统筹推进对评估结果的应用、评估意见的整改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4.负责落实校内外各类教育教学评估、专业认证、课程评价等工作,统筹推进对评估结果的应用、评估意见的整改。
5.负责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收集、分析与发布。
6.具体负责开展教学评估理论、制度和方法的研究,定期发布教学评估工作简报。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非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
1.负责学校非学历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起草、修订归口管理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审核非学历教育项目的项目申报、招生简介、广告宣传等材料,并进行信息公开;
3.负责非学历教育项目合同的业务审核;
4.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非学历教育项目的质量监督、过程指导等工作;
5.负责审核制作非学历教育项目结业证书;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