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线教学工作的指示精神,我校开展了史上规模最大、线上课程数最多、覆盖人数最广的线上教学工作。经历了前期的适应、调整后,目前线上教学工作步入了相对稳定期。为了进一步促进线上教学质量的改进与提升,加强线上教学的督导,现将本学期教学督导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及时掌握线上教学动态、教学进度、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及教学质量,发掘线上教学优秀案例、表现突出的教学团队和教师骨干,凝练可复制、可推广的线上教学经验;发现线上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实现教学任务有落实、教学进度有保障、教学环节不缺失、教学要求不降低,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质量实质等效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课程线上教学情况进行督导
1. 针对性听课评课:主要围绕“标杆课程”和“读懂中国”系列通识课程开展。
2. 选择性听课评课:主要围绕各教学单位推荐或教师自荐的线上优秀课堂进行。
3. 随机性听课评课:由教学督导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选择听课课堂。
(二)推优荐优
根据听课、检查情况,发掘优秀线上教学案例,并及时向学院及相关部门推荐。
(三)专项检查
1.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环节:重点对答辩环节进行督导。
2. 线上课程考核情况:根据线上教学特点,主要检查线上教学课程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核程序、成绩记录等环节是否规范。
(四)专题研讨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如何开展线上教学、线上线下教学督导、专项工作督导与评估等问题,开展专题研讨、制定工作方案。
三、工作方式
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按照学校“非必要不进校、非必要不聚集”的工作要求,在严格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线上教学督导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各相关单位应强化教学质量意识,重视线上教学的质量监控工作,严格线上教学组织管理,强化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主体责任和教学单位监督管理责任,防范和制止有害信息传播,确保线上教学的安全平稳运行。
(二)分级督导,保证质量。认真落实校院两级督导机制,校院各教学督导组应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线上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方案。研判、排查、防范线上教学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做好各教学环节线上巡查和督导工作。
学院教学督导组长应主动与相关学科校级督导组长(附件1)联系沟通,加强工作协调,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保证督导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加强联动,注重实效。教学管理部门和各教学单位在切实做好线上教学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工作的同时,应提供线上教学或论文答辩平台和方式,为教学督导进入课堂、答辩平台提供便利。
(四)主动应变,创新方式。根据线上教学特点和教学实际情况,进一步创新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内容和方式,针对线上教学开展精准监控与督导,保障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实质等效。
教学督导员应根据各教学单位提供的课程安排或答辩安排(另行通知),提前联系授课教师或答辩组长,获取相关信息,做好督导工作准备。
教学督导应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督导工作,采用截屏、录屏等方式对授课课程进行记录,并认真填写《教学督导听课记录表》(附件2),及时反馈相关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
(五)及时反馈,善于总结。教学督导员和各教学督导组对在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同时在学期末对本组督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各教学督导小组应在开展相应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教学督导资料和信息应按以下时间提交和反馈:
1.各教学督导组的工作计划应在5月15日前提交;
2.各教学督导员的《教学督导听课记录表》一般在听课的当周提交;
3.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典型优秀案例应及时反馈;
4.教学督导专项检查、撰写的工作建议、推荐的理论文章等资料可于学期结束前两周提交,也可实时提交;
5.教学督导组工作总结、教学督导员的个人总结于学期结束前两周提交
五、其他事项
(一)教学督导资料提交和信息反馈联系人:黄兴,联系电话:88385016;
(二)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相关工作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