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为加强日常的教学督导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定于本周开始进行为期2周的期中教学专项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督导内容
1.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的情况。
2.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的执行与落实情况。
3.教师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教师课程教学任务的落实是否与教学进度表相一致。
4.教学运行及教学秩序情况。重点是“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前后教学运行、教学秩序情况。
5.通识选修课程教师教学质量与学生学习情况。重点是对师生反映“进一步加强课堂管理,杜绝旷课、不重视通识课的现象”开展督导。
二、教学督导方式
教学督导员现场巡查、听课、远程视频抽查、师生访谈以及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三、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教学单位应制定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周。
3.各教学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教师的教学质量、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教学管理质量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与建设措施。
4.请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教学单位根据期中教学督导的内容,形成综述材料,并于5月9日前通过OA快速办理报送电子版至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潘明慧老师处,联系电话:88385016。
特此通知。
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