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建立健全我校本科教学工作质量常态监测机制,根据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文件要求,现开展2018年本科教学状态基本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填报工作时间
我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时间: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1月20日。
二、采集填报工作安排
1.确定数据采集工作人员。各相关单位已经报送今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人员名单,本科教学评估中心已据此编制了数据采集工作人员通讯录(见附件1)。
2.分配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各相关单位数据采集任务详见《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采集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
3.分配数据采集用户信息。本科教学评估中心将为各相关单位分配数据采集用户名和密码(详细内容将通过OA邮件发给数据采集工作人员)。
4.各单位根据领受的数据采集任务,登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提前下载数据填报模板,做好数据采集填报前的准备工作。
5.从2018年10月29日开始,各单位采集联络员录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三、采集填报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有效合作
学校采集填报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进入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的基础数据,也是反映学校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工作状态的重要基础数据。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为选定的数据采集工作人员提供必要工作便利和条件。
对有些需要协助单位配合与支持的数据,各责任单位要与协助单位做好协调工作,寻求支持,协助单位要按照责任单位的规定和要求做好配合工作,做好数据的采集,按时完成采集任务。
2.规范采集,数据准确
要加强数据采集的过程管理和责任管理,严格执行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系统操作流程和数据录入流程,数据填报员要认真阅读《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见附件3)和《2018年指标变动情况速查表及数据填报补充说明》(见附件4),参照填报指南中的指标内涵解释进行规范采集填报,并认真核实数据,保障数据的准确性、连续性。
3.加强领导,质量控制
数据采集填报实行责任单位负责制,按照“自下而上,归口负责,上下结合,责任自负”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本着对国家负责,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数据采集填报工作。责任领导要切实履行数据采集填报的审核职责。数据在系统中填报完成后,填报人需将每张数据表格导出并打印,经责任领导审核后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本科教学评估中心(文澜楼303室)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工作通讯录(略)
2.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3.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4.2018年指标变动情况速查表及数据填报补充说明
教务部、本科教学评估中心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2: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xlsx附件3: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docx附件4:2018年指标变动情况速查表及数据填报补充说明.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