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0-30浏览:56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教学评估方案(试行)》(中南大教字[2014]18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建工作计划》(中南大教字[2014]19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工作(以下简称“状态评估”)。为保证我校状态评估工作得以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状态评估工作时间

201411—20156

二、状态评估工作步骤

1.学校召开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动员大会(201410月底);

2.培训校内有关单位信息员,组织校内有关单位填写基本状态数据库(201411月);

3.发布基本状态数据库统计分析数据(201412月);

4.各教学单位对照统计分析数据、评估指标开始整理评估支撑材料、撰写自评报告(201412—20152月);

5.开展校内外专家遴选培训(20153—4月);

6.组织专家进驻学院开展状态评估(20155月上旬);

7.专家组形成各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报告(20155月下旬);

8.向各教学单位反馈专家评估意见(20156月上旬)。

三、状态评估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工作,成立迎评工作专班,积极开展迎评工作;

2.校内各相关单位应精心挑选责任心强、有协调能力、熟悉业务和计算机操作的联络员完成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填报工作,通知另发;

3.客观撰写《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自评报告》(自评报告撰写要求见附件)。《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自评报告》须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向师生公开,并于201536日前将纸质文本(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一式五份交教务部(本科教学评估中心),电子版请通过OA办公系统快速办理发送教务部(张建民);

4.积极开展支撑材料组织与整理工作,同时做好接受专家组实地调阅材料和考察的准备。专家由学校选聘,实地考察评估主要方式包括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

 

附件: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自评报告撰写要求

 

 

 

                       

本科教学评估中心

                 2014年10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