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推动教学质量持续提升,根据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学期第一周和第二周,即2023年8月28日-9月8日。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准备情况:各教学楼教学设施的运行状况、任课教师教学文件准备及教材配备情况;
(二)教学计划落实情况:任课教师到岗、开课及调停课等情况;
(三)课堂教学情况:课堂纪律、课堂教学安排、学生学习状态等情况。
三、检查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和质量意识,成立包括本单位教学督导在内的教学检查工作组,深入教学一线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逐项落实检查内容,以检查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二)校级教学督导以组为单位,按照期初教学检查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对教学准备情况、课堂教学情况以及各教学单位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三)各检查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映、快速处理,维护好教学秩序,确保课堂教学质量。
(四)请各单位本科教学秘书和研究生教学秘书分别负责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期初教学检查表(本科教学单位用)》(见附件2)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期初教学检查表(研究生培养单位用)》(附件3),自8月28日(周一)起每日将检查情况(电子版)发送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黄兴OA邮箱,并于9月15日(第三周周五)前按前述要求报送教学检查总结报告。校级教学检查组在完成教学检查任务后当日提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期初教学检查表(校级督导组用)》(电子版)(见附件4)。
联系人: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 黄兴,88385016
特此通知。
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
研究生院
教务部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