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36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本次推荐专家所构成的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将用于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其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本科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工作,是保证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程。
二、推荐条件
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专业水平高,熟悉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愿意承担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任务。推荐类型包括评估专家、项目管理员和秘书三类(具体推荐条件见附件1和附件2),推荐结构应综合考虑学科专业、职称职务、年龄、工作专长(经历)等因素。
三、推荐流程
(一)相关单位推荐
各相关单位按照评估专家、项目管理员和秘书的推荐条件,对推荐人信息进行认真审查核验,做好审核把关,于11月21日下午5:30将《评估专家推荐名单》(附件3)电子版通过OA发至教学评估办公室杨安琪,纸质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文澜楼326办公室。
(二)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录入专家基本信息
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将各单位提交的专家基本信息录入系统,为专家创建账号。
(三)被推荐专家完善个人信息
被推荐专家根据接收到的推荐短信或邮箱提示内容,登录“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系统”(https://eva.heec.edu.
cn/expert-login)完善个人信息并提交。
(四)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提交专家信息
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将专家信息提交至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五)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公示专家名单
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汇总专家名单,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发布公示名单。
联系人:杨安琪,联系电话:88387791。
附件:1.评估专家推荐条件
2.项目管理员和秘书推荐条件
3.评估专家推荐名单
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