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评课(14)】程坦:让抽象的理论知识生动起来 引导学生“剥洋葱式”思考

时间:2024-04-03浏览:10

在我们学校,有着许多在课堂教学中表现优异、堪称楷模的教师。他们严谨认真对待教学,努力提升教学技巧,精心准备授课资料,精彩展现课堂内容,有效保证教学效果。秉持“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督导评估改革创新,协同名课优师培育选树,助推教育教学建设一流”的理念,新一届督导们采取现场听课与线上远程听课相结合、集体听课与个人听课相结合、跟踪评课与广泛巡课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作,挖掘这些优秀的课堂和优秀的教师。在此基础上,我们推出了“督导评课”系列专题,为您讲述中南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的感人故事。

本期介绍法学院程坦老师:

程坦,法学博士,年薪制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日本北海道大学客座研究员,浙江大学助理研究员,现为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债与合同法、日本民法、与合同规则有关的国际私法。在《中外法学》、《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等杂志发表论文多篇,主持中央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一项,参与撰写《民事判例百选》,《法律日语教程 基础篇》等著作,曾获校级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优秀奖。


法学院教学督导组点评:2023117日,法学院教学督导组深入程坦老师“民法学(1)”的课堂,开展听课评课。程坦老师本堂课讲授的是“第四章 法律行为”,主要围绕“欺诈与胁迫的法律要件”“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等内容展开教学。教学督导组认为程坦老师的课堂教学有以下特色与亮点:

一是理论基础扎实,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练习。民法是社会科学,理论教学不能与社会实践分离。在理论讲授的过程中,通过抛出一个个对应理论知识的小案例,在增加课堂学习趣味性的同时,帮助学生加深对基础概念的理解。本堂课的同学大多第一次接触法律,法言法语对其太过晦涩,教师通过举例社会热点问题、学生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法律小问题,可以让学生瞬间沉浸在法律世界中,抽象的理论知识变得生动起来,法学不再是过于抽象遥不可及的学科。

二是备课充分,教学课件的设计科学合理。高质量的教学课件,可以第一时间抓住学生的眼球。递进式的知识配置,可以提高学生掌握知识的自信心,并从自信到兴趣再到思考。同时,采用灵活的教学方法,充分利用雨课堂辅助教学,通过选择、投票等方式,可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从而形成张弛有度的讲课节奏和良好的课堂氛围。

三是渐进式抛出问题,注重提高学生的主动思考能力。让学生重新审视自己最初的答案,如“剥洋葱”般带领学生层层精进对问题的理解。民法学习中,教师主要起到引导者的作用,最忌家父式包办或填鸭式灌输知识点的教学方式。只有学生感兴趣,喜欢并习惯主动思考,才能发现民法问题,理解各个理论与知识点之间的关系。通过这样层层递进的教学,让每个学生都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勇敢发问,勇敢表达想法,激发其内生动力,提高学习兴趣与热情,和授课教师之间形成热烈的互动关系。


审核人:袁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