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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全体教学督导: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强化教学过程管理,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和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1115日至1130日。

二、检查对象

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三、工作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通过“问卷星”调查问卷的方式,由校院两级教学督导随机抽查样本,进行独立评价(问卷填写方式另行通知)。

各教学督导组可提前与相关学院联系,获取检查所需要的纸质材料;也可通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获取检查所需材料,

系统登录地址:

https://co2.cnki.net/Login.html?dp=zuel&r=1639363472663

四、检查内容

(一)检查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包括开题报告、初稿(有修改意见)、定稿、过程控制表、答辩记录等材料是否齐备,程序是否规范。

(二)评价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情况。重点评价选题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保障。各相关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组织保障,及时提交检查所需资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

(二)分工协作,注重实效。校级教学督导组针对本组涉及的所有教学单位(见附件)进行抽查;院级教学督导组对本单位所有本科专业进行抽查。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应加强协同,根据人员构成和学科特点,共同商议抽查分工。各督导组组长负责落实好本组专项检查工作,确保抽查范围覆盖全校每个本科专业且抽查数量一般不少于本专业毕业生人数的10%。每位教学督导应完成不少于10份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评议(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体育部等单位的院级督导可不参与本次检查)。

(三)及时反馈,强化落实。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将对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并及时把结果反馈到各教学单位。各单位应根据反馈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本次检查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研究整改。

联系人:黄兴,88385016,办公地点:文澜楼328室。


附件:校级教学督导组联系教学单位一览表


 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311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