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精神,学校必须在2018年之前接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为切实做好接受审核评估的各项工作,特制定评建工作计划如下:
第一阶段:盘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2014—2015学年)
目标:对照《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全面摸清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情况。
任务:
1.开展校内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自我评估
(1)建成本科教学评估专题网站(负责单位:教务部、本科教学评估中心,完成时间:2014年10月中旬)
(2)建成校级版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负责单位:教务部、本科教学评估中心,完成时间:2014年10月下旬)
(3)召开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动员大会(负责单位:教务部、本科教学评估中心,完成时间:2014年11月上旬)
(4)制定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下发开展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通知(负责单位:教务部、本科教学评估中心,完成时间:2014年11月上旬)
(5)培训校内有关单位信息员,组织校内有关单位填写基本状态数据库(牵头单位:教务部、本科教学评估中心,完成时间:2014年11月下旬)
(6)公布基本状态数据库统计分析表,各教学单位对照统计分析数据、评估指标开始整理评估支撑材料、撰写自评报告(实施单位:教务部、本科教学评估中心、各教学单位,完成时间:2014年12月—2015年1月)
2.开展校内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状态专家评估
(1)拟定专家评估工作方案、开展校内外专家遴选培训(负责单位:教务部、本科教学评估中心,完成时间:2015年3月—4月)
(2)组织专家进驻学院开展状态评估(负责单位:教务部、本科教学评估中心,完成时间:2015年5月上旬)
(3)专家组形成各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报告(完成时间:2015年5月下旬)
(4)向各教学单位反馈专家评估意见(完成时间:2015年6月上旬)
(5)整理并汇报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情况(负责单位:教务部、本科教学评估中心,完成时间:2015年6月下旬)
第二阶段:促建促改(2015—2016学年开始,结束时间视建设效果再定)
目标:结合第一阶段盘点发现的问题逐项建设、整改,使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
任务:
1.组建评建工作领导小组(2015年9月)
2.拟定问题整改任务书(2015年10月)
3.问题整改相关单位提交问题整改方案及完成时间(2015年10月底)
4.评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学校接受审核评估的大概时间(2015年11月)
5.评建工作领导小组检查整改完成情况(时间待定)
6.全面开展专项评估工作(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第三阶段:接受审核评估(时间由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定)
目标:以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完整的支撑材料接受评估
任务:(专家进校前3个月)
1.填写基本状态数据库
2.撰写自评报告
3.组织支撑材料
4.自我检查
5.专家进校工作方案
6.配合专家进校审核评估